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對“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作出的重要部署及《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農〔2024〕8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論述,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鄉村產業振興基礎地位,大力發展鄉村產業,為持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根據財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1]19號)、《遼寧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遼農農〔2024〕87號)編制。
三、資金投入
2025年共投入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3314.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銜接資金715萬元,省級財政銜接資金405萬元,市本級財政資金1194.6萬元,縣本級銜接資金1000萬元。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230.6萬元):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困難戶等庭院五小產業補助資金100萬元;教育補貼25.5萬元;防貧保險53.6萬元;安全住房保障金15萬元;務工交通費2萬元;扶貧資產保險資金8.5萬元;金融貸款貼息26萬元。
(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3084萬元):
1、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1289萬元。
2、產業項目1595萬元,其中鄉村振興番茄種植基地項目1595萬元。
3、項目管理費200萬元。
四、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方式
(一)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支持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類項目支持對象為建檔立卡脫貧戶(含監測幫扶對象)。所實施的庭院五小產業;教育補助;防貧保險;安全住房保障金;務工交通費;金融貸款貼息等項目均為到戶項目,實行先建后補制度。各鎮、街道、村要對扶貧對象實施項目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抽查與驗收,抽驗后由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匯總各鎮、街道上報收益戶,通過縣級財政系統建立“一卡通”批次后將補助資金撥付收益戶的“一卡通”賬戶。
(二)支持銜接資金推進鄉村振興
根據各鎮、街道上報“銜接鄉村振興項目請示文件”和報告數據建立項目庫,擬定建設基礎設施道路工程、亮化工程、綠化工程、文化墻文化廣場工程、橋涵、產業配套等項目。待中央、省、市銜接資金資金到賬后,由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結合項目庫中項目進行實施,報縣政府會議討論批復后實施。
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所有項目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招投標制度。為保證工程質量,由鄉村振興發展中心統一聘第三方進行項目設計、項目監理、項目驗收。對項目進展情況實施監督管理。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報縣財政局提請資金撥付,并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進度款。項目竣工后,由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聘請第三方組織相關部門聯合驗收。驗收通過后,提請縣財政局撥付工程尾款。
五、監督管理
(一)嚴格程序標準。專項資金實行專賬專人管理,嚴格按照資金項目實施方案、保障程序撥付,不得截留、挪用。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履行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財政銜接資金項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類問題。
(三)嚴格公開公示。所有項目都要按照扶貧項目庫相關要求進行實施,嚴格執行公開公示制度。屬于政府采購、招投標管理范圍的,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規定。
(四)加強督導檢查。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對各鎮、街道報賬程序、報賬手續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各鎮、街道要規范使用資金,對不負責任,資金使用不規范,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責任。
臺安縣鄉村振興發展中心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