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上級文化、文物及旅游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的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文物事業、旅游業、體育事業、體育產業和廣播電視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縣重點文化、旅游、廣播電視設施建設,促進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制定全縣旅游市場開發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游。
(四)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游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和旅游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旅游產業、體育產業和廣播電視行業,組織實施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旅游產業、體育產業和廣播電視產業發展。
(九)指導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發展,對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市場,負責全縣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縣旅游經濟運行監測。
(十)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游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案件,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全縣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及港澳臺文化、旅游、體育和廣播電視交流活動。
(十四)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少數民族和欠發達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六)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七)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八)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十九)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二十)指導廣播電視、網絡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一)研究編制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推動全縣體育體制改革工作。
(二十二)組織全縣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并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縣體育運動項目的設置與布局,組織全縣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際性和全國性重大體育比賽工作。
(二十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六)負責體育外事工作,開展體育合作交流工作。
(二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2022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本級
第二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2022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441.2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408.78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2.6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2.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5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32.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 7.4 %,主要是基層業務經費和年初預算項目等收入。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減少385.25 萬元,降低46.61 %。主要原因:2021年12月末縣文化旅游體育事務服務中心成立,是獨立核算單位,2022年基層單位的經費撥入中心賬戶中,造成2022年我局收入減少。
(二)支出總計441.28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330.9萬元,占支出總計的74.99%,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45.0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2.3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0.62萬元,資本性支出2.88萬元。
2.項目支出110.38萬元,占支出總計的25.01 %,主要包括文化活動項目、旅游活動項目和全民體育活動的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減少385.25萬元,降低 46.61 %。主要原因:2021年12月末縣文化旅游體育事務服務中心成立,是獨立核算單位,2022年基層單位的經費撥入中心賬戶中,造成2022年我局收入減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41.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萬元,項目支出110.38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385.25萬元,降低46.61%。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77.4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33.07%,項目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44.3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24.77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30.91萬元,占77.9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1萬元,占19.07%;衛生健康支出6.16萬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6.7萬元,占1.58%。
1.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330.91萬元,包括:
(1)行政運行237.04萬元,主要是日常辦公,專用材料購置、差旅費、勞務費等支出。
(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3.19萬元,主要是文化旅游節、體育活動等費用的支出。
(3)體育場館35.68萬元,主要是臺安縣西郊足球場及配套設施的支出。
(4)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萬元,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1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離退休72.31萬元,主要是離休人員工資和退休人員的取暖補貼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8.69萬元,主要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等支出。
3. 衛生健康支出6.16萬元,包括: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2.59萬元,主要是疫情期間發生的費用支出。
(2)行政單位醫療3.57萬元,主要是單位醫療保險費用的支出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7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6.7萬元,主要是在職公務員住房公積金費用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16.51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5.52萬元
其他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15.52萬元。
2. 其他支出0.99萬元
用于體育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99萬元。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7.2萬元,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2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減少18.05萬元,降低71.49%,主要是2021年新購置了兩臺執法用車,造成2021年度三公經費增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2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7.2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 %,完成全年預算數的100 %,減少18.05萬元,降低71.49%,主要是2021年新購置了兩臺執法用車,造成2021年度三公經費增加。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的燃油和維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30.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7.3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費補助、醫療補助;日常公用經費113.5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費、租賃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專用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13.51萬元,比2021年減少105.57萬元,降低48.1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體育事務服務中心成立,基層單位經費財政直接撥入中心賬戶,我局機關運行經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2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1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2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設備(不含車輛)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實際績效自評。
組織對本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248.66萬元,自評平均分82.14分?!恫块T(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實際績效自評。
3.部門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實際績效自評。
4.財政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實際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附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22001臺安縣文化旅游和廣播電視局本級-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248.66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248.66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文化旅游業務經費 | 25.00 | 7.4 | 29.60% | 10 | 2.96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300.40 | 289.02 | 96.21% | 10 | 9.62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20.07 | 9.17 | 45.72% | 10 | 4.57 | ||||||||||||
| 體育專項業務經費 | 15.00 | 7.48 | 49.91% | 10 | 4.99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做好2022年文化旅游廣播電視體育各項活動;按照職能和績效指標任務完成各項活動。 | 完成了送文化下鄉活動、開展了紀念12.9長跑、全縣乒乓球大賽、第十屆象棋比賽、第二屆冰雪嘉年華、迷你馬拉松、徒步行活動。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0 | 1 | 3.3 | 3.3 | ||||||||||
| 基礎管理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5 | 3.5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0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0 | 1 | 0.8 | 0.8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社會效益 | 舉辦群眾體育活動數 | >= | 3 | 次 | 10 | 1 | 10 | 10 |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觀眾滿意度 | >= | 90 | % | 90 | 1 | 10 | 10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建立績效激勵機制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82.14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