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2022年度決算報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2022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開展人道主義服務,參與人道主義救援活動;舉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及經濟實體;開展備災救災活動;應急救護知識培訓,應急救護員培訓;遺體、器官捐獻、造血干細胞捐獻,推動無償獻血。
(二)負責組織學習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的法律、法規,提高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的能力和水平;調查研究、組織培訓、交流經驗、開展生育關懷及走訪活動。
(三)負責執行老齡工作政策;參與制定老齡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對我縣老齡問題提出對策;協調全縣性的老齡工作活動;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四)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組織指導工作;普及推廣健康素養知識;建立健全新聞宣傳制度,負責健康教育人員和新聞宣傳隊伍的業務培訓。
(五)負責宣傳、貫徹、執行計劃生育藥具調撥計劃和承擔倉儲與運輸過程中的質量管理;指導、監督基層計劃生育藥具管理與服務工作。
(六)負責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2022年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
第二部分 臺安縣財政局2022年度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衛生健康事務中心2022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390.95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390.95萬元,占收入總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0.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0萬元。
8.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減少538.3萬元,降低57.92%。主要原因:2020因機構改革臺安縣預防控制中心和臺安縣衛生健康監督中心從臺安縣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分離出去,成為獨立法人單位,但賬目是2021年6月份之后才分出去的,2021年前6個月這兩家的財政預算撥款仍撥入中心賬戶,由中心決算。相應22年衛健中心財政撥款收入大幅減少。
(二)支出總計390.95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4.95萬元,占支出總計的72.88%,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267.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8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54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2.項目支出106萬元,占支出總計的27.12%,主要包括老年福利、疫情防控工作、計劃生育服務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減少538.3萬元,降低57.92%。主要原因:疾控中心和監督中心雖然是2020年底從中心分離出去的,但賬目是2021年6月份之后才分出去的,2021年前6個月這兩家的財政預算撥款仍撥入中心賬戶,由中心決算,所以22年衛健中心財政撥款支出大幅減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0萬元
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減少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90.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4.95萬元,項目支出106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538.3萬元,降低57.92%。。與年初預算相比,2022年財政撥款支出完成年初預算的111.18%。
(二)具體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90.95萬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6萬元,占7.20%;衛生健康支出341.73萬元,占87.41%;住房保障支出21.06萬元,占5.39%。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16萬元,包括:
(1)事業單位離退休0.75萬元,主要是退休補發工資、取暖補助等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27.41萬元,主要是在職職工養老保險支出。
2.健康衛生支出341.73萬元,包括:
(1)機關服務229.06萬元,主要是衛生事業單位管理費用等支出。
(2)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87.31萬元,主要是老齡、健康素養等支出。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6.25萬元,主要是計劃生育服務等支出
(4)計劃生育服務7.40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藥具購置發放等支出。
(5)事業單位醫療11.71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醫療保險繳費等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21.07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21.07萬元,主要是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費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無此項資金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5.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45萬元。2022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21年減少0.03萬元,下降0.55%。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21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42萬元,占“三公”經費支出的100%,比上年減少0.03萬元,下降0.55%。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4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車輛日常維修維護、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5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84.95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68.4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采暖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16.5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我單位為事業單位無需考核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組織對1個單位開展整體績效自評,涉及資金351.62萬元,自評平均分92.3分。《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見附件。
2.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3.部門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4.財政評價結果。
本單位沒有項目預算,不涉及績效自評
第四部分 附件
| 部門(單位)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2年度) | |||||||||||||||||
| 部門(單位)名稱 | 020002臺安縣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210321000 | ||||||||||||||||
| 部門年初預算收入金額(萬元) | 351.62 | ||||||||||||||||
| 部門年初預算支出金額(萬元) | 351.62 | ||||||||||||||||
| 年度主要任務 | 對應項目 | 項目下達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金額(萬元) | 項目執行率 | 分值 | 得分 | |||||||||||
| 衛生健康事務管理專項業務經費 | 15.00 | 14.8 | 98.70% | 10 | 9.87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公用經費 | 29.88 | 13.82 | 46.26% | 10 | 4.62 | ||||||||||||
| 健康素養配套 | 26.00 | 20.73 | 79.73% | 10 | 7.97 | ||||||||||||
| 部門預算基本支出人員經費 | 272.00 | 267.83 | 98.47% | 10 | 9.84 | ||||||||||||
| 年度目標 | 年初總體目標 | 全年完成情況 | |||||||||||||||
| 負責計劃生育政策法規,開展人文關懷及走訪工作;負責老齡工作;負責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計劃生育藥具發放、運輸、倉儲工作。 | 完成計劃生育政策法規,開展人文關懷及走訪工作;老齡工作;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的組織指導工作;計劃生育藥具發放、運輸、倉儲工作。 |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運算符號 | 指標值 | 度量單位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程度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 | 改進措施 | |||||
| 經費保障原因分析 |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 人員保障原因分析 | 硬件條件保障原因分析 | 其他原因分析 | |||||||||||||
| 履職效能 | 重點工作履行情況 | 重點工作辦結率 | = | 100 | % | 100 | 1 | 3.5 | 3.5 | ||||||||
| 整體工作完成情況 | 總體工作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完成及時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工作質量達標率 | = | 100 | % | 100 | 1 | 3.3 | 3.3 | ||||||||||
| 基礎管理 | 依法行政能力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綜合管理水平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3.3 | 3.3 | ||||||||||||
| 預算執行 | 預算執行效率 | 預算執行率 | = | 100 | % | 100 | 1 | 1.6 | 1.6 | ||||||||
| 預算調整率 | <= | 5 | % | 5 | 1 | 1.6 | 1.6 | ||||||||||
| 結轉結余變動率 | <= | 0 | % | 0 | 1 | 1.8 | 1.8 | ||||||||||
| 管理效率 | 預算編制管理 | 預算績效目標覆蓋率 | = | 100 | % | 100 | 1 | 0.7 | 0.7 | ||||||||
| 預算監督管理 | 預決算公開情況 | 全部公開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收支管理 | 預算收入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預算支出管理規范性 | 管理規范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財務管理 | 內控制度有效性 | 制度有效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0.7 | 0.7 | |||||||||||
| 資產管理 | 固定資產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 | 0.8 | 0.8 | |||||||||
| 業務管理 | 政府采購管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 | = | 0 | 次 | 0 | 1 | 0.7 | 0.7 | |||||||||
| 運行成本 | 成本控制成效 | “三公”經費變動率 | <= | 0 | % | 0 | 1 | 2.5 | 2.5 | ||||||||
| 在職人員控制率 | <= | 100 | % | 100 | 1 | 2.5 | 2.5 | ||||||||||
| 社會效應 | 社會效益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當地計生群眾滿意度 | >= | 100 | % | 100 | 1 | 10 | 10 | |||||||||
| 可持續性 | 體制機制改革 | 完善部門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 完善制度 | 全部或基本達成預期指標100%-80%(含) | 1 | 5 | 5 | ||||||||||
| 總評價得分 | 92.30 | ||||||||||||||||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37.“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因公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