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本項目治理的臺安縣廢油泥(渣)坑塘共計22個。根據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臺安縣處置廢油泥(渣)及修復污染土壤、地下水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臺發改審【2019】57號)文件,本項目對目前臺安縣地區22處納污坑塘內的廢油泥(渣)處理處置;對被廢油泥(渣)、含油廢水污染的22處場地進行土壤、地下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達到環境質量標準。項目總投資17160萬元,資金來源為項目單位自籌。建設期為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
2.項目預算績效目標
對被廢油泥(渣)、含油廢水污染的處場地進行土壤、地下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達到環境質量標準。
二、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臺安縣委十五屆縣委第77次常務會(擴大)會議(2018)18次會議記錄第四項議題(2018年8月24日):關于納污坑塘的清理整治工作從去年環保督察開始就陸續在做。會議同意納污坑塘處置工作:(1)制定方案,內容全面,治理的步驟、時限要求、責任部門及有關領導。(2)建立臺賬,全縣建本賬、有關鎮場街道也要建本賬。(3)要明確責任,主體責任和具體責任。(4)按照應急處理方式解決,不走招投標程序。根據臺安縣人民政府黨組會議紀要(2019年4月9日)第1期第二項會議決定:(1)調整清理工作銷號時間。(2)確定HW11類危廢處理價格。(3)明確納污坑塘整治方式。(4)開展土壤修復工作。
臺安縣發展和改革局于2019年9月20日對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了批復(《合安縣處置皮油泥(渣)及修復污染土壤、地下水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合發改審【20191 57號)文件)。
三、綜合評價結論
1.項目投資情況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該項目在韭菜臺鎮境內處理10個油泥(渣)坑塘,由韭菜臺政府共計支付 170,005,862.02 元。其中:支付油泥處理工程款 164,224,324.00 元、支付污水處理工程款3,149,129.26 元、支付各項檢測費用2,632,408.76元。
截至 2021 年12 月31 日,該項目由臺安縣生態環境局支付各項檢測費用1,590,000.00元。
上述資金來源為臺安縣政府發行政府債券。
2.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分析
按批復的可研報告項目概算總投資 17160萬元,對目前臺安縣地區22處納污坑塘內的廢油泥(渣) 處理處置;對被廢油泥(渣)、含油廢水污染的 22 處場地進行土壤、地下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達到環境質量標準。而我們本次所評價的座落于韭菜臺鎮內的 10處納污坑塘內的廢油泥(渣)處理處置;工程完工實際累計支付了 170,005,862.02 元,遠遠超出了批復的可研報告概算總投資。增加項目預算沒有履行相關變更審批手續。
四、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項目工程存在未進行招標的情況,按照應急處理方式解決,不走招投標程序。項目工程存在先施工,后審批可研報告的問題。項目工程存在增加項目預算沒有履行相關變更審批手續。項目工程存在會計核算不規范問題。項目工程完工后,沒有進行工程造價決算審核。而以簽訂的合同金額支付工程款。項目工程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批復。項目工程未取得初步設計報告及批復。
建議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規章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預決算工程造價審核制度、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嚴禁工程先施工后取得各項批復現象發生,工程項目內容數量變更嚴格履行變更審批程序。杜絕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紀現象。
臺安縣財政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