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準確、完整貫徹落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國家 20 條優化措施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進一步優化我縣疫情防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分類開展核酸檢測
1、風險崗位、重點人員核酸檢測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關規定執行。
2、不再開展常態化核酸檢測,廣大市民可按照“愿檢盡檢”的原則,自愿到核酸采樣點進行核酸檢測。
二、公共場所恢復正常經營秩序
1、高風險區以外的各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復正常經營秩序,不再對營業時間進行限制,對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不再查驗核酸檢測情況。
2、各公共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要嚴格落實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督促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科學佩戴口罩、掃“易鞍碼”,對掃“易鞍碼”彈出“溫馨提示”的市民,謝絕其入內或乘坐。
3、廣大市民通過藥店或互聯網平臺購買“一退兩抗”類藥品,不再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不再需要實名登記信息。
三、優化重點單位管理措施
1、福利機構、養老機構、公安司法行政監所等繼續實施封閉管理。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科學佩戴口罩、掃“易鞍碼”、測溫、健康碼綠碼,查驗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控措施。中小學、托幼機構及各類教育培訓機構教學活動按照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2、落實企業和開發園區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園一策”疫情防控處置預案,落實科學佩戴口罩、掃“易鞍碼”、測溫、健康碼綠碼等防控措施。
四、強化疫苗接種
請符合條件的市民盡快接種新冠疫苗,倡導60歲以上人群“應接盡接”,共同構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落實“四方責任”
各鎮街道、各行業部門、各市場主體及廣大市民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壓緊壓實屬地防控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和個人防疫責任,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推廣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廣大市民要做好個人健康“第一責任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并視疫情變化適時調整。
臺安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