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2019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一、臺安縣總工會概況
臺安縣總民工部工會占地面積4200平方米,建筑面積萬余平方米,是中共臺安縣委領導下的職工自愿結合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機關設十部二辦:組織部、宣教部、生產部、生活保障部、法律部、財務部、民管部、農、女工部、勞動保護部、辦公室、經審辦。
工會職能:
1、維護職能:維護職工群眾的經濟效益和民主權益的職能。
2、建設職能:吸引和組織職工群眾參加經濟建設和改革,努力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任務和職能。
3、參與職能:發揮職工群眾參政議政作用,代表和組織職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職能。
4、教育職能:幫助職工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文化素質的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臺安縣總工會2019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臺安縣總工會縣總機關
2.臺安縣群團工作服務中心
第二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第三部分 臺安縣總工會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809.8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807.12萬元,占收入總計的99.7%,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07.12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3.事業收入0萬元。
4.經營收入0萬元。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6.其他收入0萬元。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
8.上年結轉和結余2.76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收入增加44.58萬元,增長6%。主要原因:計劃體育場館維護工程量大,費用增加。
(二)支出總計761.36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6.23萬元,占支出總計的78%,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包括:工資福利支出480.0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94.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57萬元,資本性支出0萬元。
2.項目支出165.13萬元,占支出總計的22%。主要包括體育場館163.86,民主黨派事務1.27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4.經營支出0萬元。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與上年相比,本年支出減少7.95萬元,降低1%。主要原因:行政運行經費的縮減。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48.52萬元。
主要是體育場館維護費用的減少等原因形成的結余。與上年相比,今年結轉結余增加45.76萬元。主要原因:體育場館維護費用的縮減。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61.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96.23萬元,項目支出165.13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7.95萬元,降低1%。
(二)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761.36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6.35萬元,占56%;科學技術支出20.79萬元,占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31.38萬元,占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5萬元,占6%;衛生健康支出14.85萬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18.84萬元,占3%。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26.35萬元,包括:
(1)人大事務事業運行0.01萬元。
(2)政協事務事業運行0.01萬元。
(3)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1.27萬元。
(4)群眾團體事務行政運行257.14萬元。
群眾團體事務事業運行167.93萬元。
2. 科學技術支出20.79萬元,包括:
科學技術普及20.79萬元。
3. 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31.38萬元。包括:
(1)體育場館208.58萬元。
(2)群眾體育22.8萬元。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9.15萬元, 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3.29萬元。
(2)事業單位離退休0.26萬元。
(3)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5.6萬元。
5.衛生健康支出14.85萬元,包括:
(1)行政單位醫療3.07萬元。
(2)事業單位醫療11.78萬元。
6. 住房保障支出18.84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18.84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5.0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07萬元。2019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8年增加3.27萬元,增長181.66%,主要是2019年將群團工作服務中心的“三公”支出數據合并到縣總工會進行公開,因此數據比上年有所增加。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19年參加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2.公務接待費0萬元, 2019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0批次,0人,0萬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5.07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當年購置公務用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07萬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的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96.23萬元,其中:人員經費574.4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經費21.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勞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1.76萬元。比上年減少128.24萬元,下降85%,主要是工會經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9年臺安縣總工會(含群團工作服務中心)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縣總工會一輛、群團工作服務中心一輛、游泳館一輛);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2019年臺安縣總工會(含群團工作服務中心)項目支出沒有需要績效評價的項目,并且無全縣重點績效考核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縣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